除臭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涉及到VOCs污染排放的行业众多,我国VOCs重污染行业集中了全世界大部分的产能,加之企业普遍清洁生产水平较低,造成我国的VOCs排放总量巨大,因此从近期来看,我国VOCs治理的市场巨大,是其他 在发展过程中都没遇到过的。
从VOCs治理的推进方式来看,挥发性污染物VOCs减排与控制需要从行业入手,走行业减排的道路。目前各地政府部门都是从行业开始抓起,提倡“行业减排”和“减量减排”的理念,从行业/污染源做起,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渐推进,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依据,目前各地主要在石油化工、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治理工作。另外,目前我国建立了众多不同类型的制造业工业园区,企业高度集中,在这些园区中污染物排放也高度集中,对园区进行综合整治,开展VOCs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收到 好的效果。因此,目前各地治理的是抓园区的VOCs治理,如石化工业园区、制药工业园区、化工工业园区等。
从目前的治理来看,“异味”的治理虽然对VOCs的减排贡献不大(通常异味成分的浓度很低),但由于涉及到民生问题,影响社会安定,而且涉及到众多的行业,市场非常大,政府部门近年来对涉及到异味排放的企业抓得 紧,异味治理市场激增,涉及到的治理项目也较多。
异味扰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问题之一。异味污染物包括臭味、香味、酸味、辣味及苦味等异于一般空气的气味(足以引起人们厌恶或其他不良情绪反应的气味),在这些“异味污染物”中,大部分为挥发性化合物,部分属于无机污染物(如硫化氢、氨、二硫化碳)。我国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只有8种化合物:氨、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硫醇、二硫化碳和苯乙烯。实际上能够对人的嗅觉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合物还有很多,在GB14554-93中一并以“臭味”表示。各种物,特别是各类含有硫、氮、氧的杂原子物,如酚、醇、醛、酮、酸等实际上都会对人的嗅觉产生影响。
异味的产生源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工业源包括炼油、塑料、橡胶、合成纤维、化工、日用化工、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农药、化肥、纺织印染、工业污水处理、食品加工、肉产品加工、海产品加工、饲料加工等众多行业;生活源包括垃圾储存与转运、垃圾填埋与焚烧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堆肥、餐饮油烟等等。异味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一般在几十ppm以下,有的甚至在ppb级,治理困难。异味治理涉及到民生问题,影响社会安定,因此近年来各地环保部门明显加大了对异味的治理力度。由于涉及的行业众多,加之之前对异味的治理不重视,因而目前异味治理的市场巨大。
异味的治理技术涉及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生物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UV光氧废气处理设备技术等,各种治理技术均有所应用,其中以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生物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为主,光氧化及光催化技术近年来也部分了应用,但具体、长期的治理效果有待进一步考察与评估。此外,采用植物液掩蔽法去除异味在诸如垃圾转运站等场合也了大量的应用。从目前的实际治理情况来看,治理企业普遍缺乏针对不同来源废气特征的认识,废气的成分分析非常困难,在技术选择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致使很大一部分的治理项目效果不佳,导致重复进行治理的现象频发。
我国实际上是在“十二五”期间才开始重视VOCs的污染控制问题,并将VOCs与颗粒物、SOx和NOx一起列为大气环境质量的控制目标污染物,为此各地纷纷加强了对VOCs污染治理的力度,使得业内的相关企业提升了信心,加强了技术和资金投入,同时 各地新成立了一批专门从事VOCs污染治理的企业,一些的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目前VOCs的污染治理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在环保受到了关注,该行业的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但总体上,由于起步较晚,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技术储备(包括治理技术、检测技术等)不足,进入VOCs治理市场的准入门槛又比较低,如同我国污水、固废等治理行业一样,目前VOCs的治理市场还比较混乱,在法规制度、行业管理以及技术提升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地规范,以 该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